“
健康小屋”建設提升的任務目標,將其作為“全民健康工程”的重點項目進行推進。市衛生計生委統籌規劃,制定建設標準,并根據社區和鄉鎮人口數量、各縣基層醫療機構的數量、市縣二級以上醫院醫師資源三個要素,對小屋建設數量和布點進行合理分配。縣(市、區)兩級衛生行政機構負責具體實施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
健康小屋的科學布點、管理運行進行宏觀指導,對
健康小屋達標驗收、規范建設進行督導監管,為開展“
健康小屋”工作“搭好臺子,配好對子”,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向貧困地區和農村的延伸,擴大優質醫療衛生服務的社會覆蓋面和服務范圍,提高慢性病的社區防控能力和水平。
健康小屋的“五個一”標準
一套完整的工作計劃、方案和流程。
一個獨立于診室、治療室的健康教育講堂,面積控制在30平米左右。
一個由市衛計委統一頒發的以專家名字命名的“
健康小屋”標牌。
一項針對某一類重點人群開展的特色服務。
一個以冠名專家為核心,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相關人員組成的工作團隊。
市二級以上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雙向選擇、上下結合協商共建。建設醫院選派小屋屋主帶領其團隊到“
健康小屋”進行健康指導,提供適用醫療檢測設備和干預指導配置等基本設備和宣傳資料;基層醫療機構負責提供場地和輔助人員、設施;由雙方協商,建設醫院可根據基層醫療機構實際需要,在物力、財力方面予以支持扶助。